白谦野也不知哪来的胆子,打开手机录像,就把门大咧咧打开拨开了,他那被焦急惊疑占据的心在看到门槛地摊上一双男士皮鞋时骤然冰封,回归至古井无波的状态。噢,肯定不是小偷,胸针保住了。
皮鞋材质是无嶙峋突起的昂贵凯门鳄腹部皮,这种材质张扬、野性、油亮,但这双鞋上却克制地表现出哑光感,工艺是更高级的反绒染色技术,它的主人高调,但高调得品味不凡。
鞋在这儿,说明它的主人进屋前换上了拖鞋,如果避开擅闯他人屋宅这一事实不谈,来者有着良好的修养。
沈恒锻来了,那个先于陈默笼四年之久的第一大金主来了。
白谦野连鞋都来不及换,立刻奔进卧室,朝双腿交叠坐于床上的男人,调教良好地媚声道:“沈先生好!”
男人身材高大,线条紧绷,穿着罗马派风格的定制三件式西装,合身、对称、平衡。他目光阴鸷,细看却能发现唇角有一丝浅浅的弧度,应当是长期肌肉记忆,肌肉被驯化得在此处内凹形成括弧。
总之,他的脸上有郊狼的压迫感和绵羊的和善,两者就如他身穿的顶级西服一般达成了平衡。
但合起来就成了山羊,西方神话里恶魔的象征。
“嗯。”把白谦野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男人才应了一声,道:“咱们谦野怎么在外面站这么久才知道进屋呢?难道是觉得屋里进了小偷?莫非已经忘记我才是这里的主人了?”
“谦野应该没忘记我把屋子选址选在义顺这一块儿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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