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绪早就注意到了,郑先拿出来的,并不是一份独家签约的合同。
也就是说,这份合约签了其实等于没签,严绪自己的货,想卖个谁还是可以卖给谁的,没有法律规定只能卖给郑先。
原本的合同虽然不是独家签约,但是约定了合同内的货物数量。
如果农户不想违约,那必然要按照合同优先满足,有多余的份额才会考虑第二家。
而郑先的团队,往往会在签约之前就进行一次严密的测算,大致估算出田地的产量,让郑先刚好把数量压缩到这个产量附近。
这样,一份不是独家签约的合同,也摇身一变变成了独家,而他郑先则可以节省一大笔独家签约的费用。
但严绪的合同却不是如此,因为郑先不想和严绪有什么冲突,所以对于严绪提出的唯一一个要求,根本没多想就答应了。
既然已经没有了最低数量的要求,再找人来预估产量更是没有必要。
只不过匆忙之间,郑先也忘记了这份合约根本不是独家,严绪依然有权利把自己的货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给他郑先,只不过是因为暂时没找到其他能够接手的商人。
这份合同,完全就等于是严绪为自己再加上了一层保险,而且是一份价值比军队采购要高出不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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