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王主任翻了个白眼。
旁边的宋大娘说了,小许就是来登记领证的。
“快点拿户口本过来吧,你们抓紧时间,要不然,等内务局下班了,你们就明天才能领证了”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颁布之后,之前的民间的婚约,便正式过渡到婚姻法了。
在一九七八年之前,是没有民政局的,这个时候的民政局叫内务局。
登记结婚除了需要户口本之外,还需要一份公社证明或者街道办证明。
只有这样,才能领到结婚证。
要不然,谁知道两位新人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是被骗或者被迫的等等。
五十年代,可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的信息传递,只有街道办、公社这些才能证明。
如果有人要出差,也是同样需要证明文书、通关文件等等一系列材料才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