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为委员会是一个专门监督法官的组织。
联邦法官是终身制的,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通过后,总统任命,一经任命,终身担任。
联邦法官的任命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除,一个是当事人自己请辞,一个是参议院罢免。
司法行为委员会虽然无权罢免法官,但他们对法官的评价将成为参议院作出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
“好了,我要进去了,暂时先回答这么多。”
说着,布鲁克林挤开人群,自顾自往法院走去。
在他身后,胖子警察撇了撇嘴,粗暴地将人群推开,紧随其后。
进入法院,熟悉的头痛再次袭来。
这一次,比之前都要强烈!
布鲁克林扶着柱子,咬着牙默默承受着。
在一段段记忆中,增加着对这座法院,联邦司法系统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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