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原来就在地检署任职,后来因不满地检署的工作,认为地检署无法真正做到让有罪之人罪有应得,愤而辞职。

        他是个本就对地检署,对警方,乃至对联邦的政治体系不满的人。

        考虑到他的经历,这番稍显过分的发言也就可以理解了。

        本杰明保持着律师行业内少有的天真感,但他并不是傻子,为了抗辩你可以用一些法官不喜欢的例子,但没必要一直用。

        于是本杰明在阐明逻辑关系后马上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我方申请将哈恩列为证人。”

        就在这时,一直很安静的哈文突然开口了。

        “我方在今天之前才刚刚获得一条新线索。哈恩将直接证明我当事人与这系列凶案的关系。”

        “法官阁下,法庭是否能接受我方申请?”

        布鲁克林诧异地看着哈文,随后目光忍不住转向一旁的本·斯通。

        至于本杰明,他正一脸震惊地望着哈文,根本不用问,他脸上就明晃晃地写着‘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个证人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显然,他对此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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