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服务生退去,弗兰克用叉子叉气一整盘鹅肝——其实也就只有不到半块——翻来覆去看了看,塞进嘴里。
咀嚼两下后咽下去,抓起餐巾擦擦嘴巴道“与其在这儿吃这些连我小孙子都喂不饱的零食,不如去吃汉堡。”
“早知道我应该提前吃过晚饭再来的。”
弗兰克跟布鲁克林都是草根出身,一路靠自己的努力向上攀爬至此的,他们对食物并不挑剔,吃得了高档法餐,也吃得了油炸土豆条配汉堡。
温士顿虽然不是草根,这么多年来也已经学会融入群体,吃什么在他看来都一样,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有的晚餐不需要运动,有的晚餐需要运动。
布鲁克林叉起一块应该是前腰嵴肉,送进嘴里,闻言笑了起来。
前腰嵴肉带筋带油,口感极佳。
这是布鲁克林判断这块肉是前腰嵴肉的原因。
厨师烹饪的也的确美味。
只不过就是数量太少了,一盘前腰嵴肉只有一口的量……
同等价格,他可以在一家烤肉店吃到一大块肋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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