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提及一个人时,如果跟这个人关系尚佳,称呼上就会更近一些,比如雷跟大卫称呼布鲁克林为‘布鲁’,布鲁克林称呼他们时,偶尔会称呼为‘

        o’。

        如果跟一个人不熟,会称呼为‘姓氏+先生’或更近一些的‘名字+先生’,这么称呼是对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的尊敬。

        比如布鲁克林称呼温士顿多以‘温士顿先生’为名,尽管他跟温士顿背地里恨不得掌控对方。

        如果跟一个人完全不熟,也不关心,没有交集,会以职位相称。

        比如鲍勃提及迈克尔就会称呼为‘迈克尔法官’或干脆是‘首席法官’。

        如果对这个人感到反感乃至厌恶,会连名带姓一起称呼。

        比如鲍勃提及埃尔法时就直接称其为‘埃尔法·科里’。

        这种习惯是人长久以来生活中被潜移默化的习惯,听别人提起一个人时的称呼,很容易就能判断出两人之间的关系。

        迈克尔连掩饰都不掩饰,就在布鲁克林面前先称自己的顶头上司为‘来利·克鲁法官’,后称为‘来利·克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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