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在笔记上记下这一点后,抬头问道。
“有。”陪审团代表举了举手,低头念道“控辩双方举证的证人与法庭所采纳的第三次精神鉴定结果冲突,如何考虑?”
他说的是在第三次精神鉴定结果出来后,控辩双方对是否应予以采纳进行的争论。在这期间他们分别提请了卡尔·来特曼跟康斯坦丁。对这两人进行质询时得出的结论是相反的。
“按中间上诉结果为准,其余部分以各自证人证词为准,冲突内容可自由考量。”
布鲁克林给出答复。
见没有其余问题了,布鲁克林起身宣布结束法官对陪审团的指导,目送陪审团众人进入评议室。
他给本次陪审团评议的期限是三天。
看似很短,但布鲁克林相信,陪审团根本用不了三天。
陪审团代表是个逻辑清晰,冷静睿智的人,他很容易就能说服其他人,在他的带领下,不必要的争论会少很多。
另外就是昆特最后的结桉陈词。
他的结桉陈词虽然与布鲁克林设计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也同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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