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桉件要求公开审理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希拉值得布鲁克林的尊重,她也没有像希尔威亚那样发疯的大喊大叫,而是冷静地予以反驳。

        联邦宪法修正桉第六条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应享受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的权力。

        虽然这条规定的主体部分是对被告选择接受审判地点及目标人群(陪审团)的规定,但其中确实明确提到被告享有接受公开审判的权力。

        “宪法同样赋予了每一名公民隐私应当受到保护的权力。”既然希拉选择联邦宪法,布鲁克林就以宪法进行回应。

        说了这么一句后,布鲁克林的电脑关机完毕,他起身终止了谈话“与其在这里跟我争论已经既定的事实结果,不如去考虑一下庭审的事情。”

        将水杯那好,布鲁克林准备离开了,离开前他最后给了希拉一句忠告“当然,向司法行为委员会进行投诉,与质疑法官的公正客观性是你的权力。”

        “所以,让我们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吧。”

        ……………………

        回到内庭,众人没有像往常那样工作,而是等杰瑞回来后纷纷上前安慰。

        杰瑞在法庭上的高光时刻令人眼前一亮,是在法院工作这段时间有所收获的表现,值得庆贺。但站在法庭上的是他的父母。

        面对安慰,杰瑞表现的有些强颜欢笑,与大多数受到安慰的人一样,摇着头说自己没事,并感谢过来安慰的朋友,让他们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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