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因为亚当的存在,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学亚当写。
话说,她是刘备的忠诚粉丝,看过诺拉·宾的所有书,当年在看到诺拉写的《爽在午夜》时,她满脑子都是要当一个作家。
不过从前在医生老爸的娇养下,她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
如今,生活所迫,身边又有亚当这个知名作家的成功范例,找工作当咖啡馆服务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作家,有名有钱有地位,一点也不比时尚达人差,完全衬得上她的身份。
她,瑞秋·格林,当然要和偶像诺拉·宾一样,成为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女作家,她要写出她自己的‘格林童话’,想想都让她激动啊。
一切开头难。
她请教亚当。
亚当问她准备写什么类型的。
她想了想,不出意外,她想写她最喜欢看的那一类,也就是亚当作家路上的贵人诺拉·宾的颜色。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她是真的很喜欢这类,未来还被乔伊从枕头下翻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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